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05.09.2019  17:51


    近日,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对被告人何建等人恶势力犯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何建犯骗取贷款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骗取贷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钟文刚、杨庆江、刘景涛等12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基本案情:2015年至2017年,被告人何建骗取贷款,并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杨庆江非法高利放贷、以“软暴力”手段讨债,指使被告人钟文刚纠集被告人徐文刚、刘景涛、齐云飞、戴继祥、李明骏、李百双、郭佳明、王瑞士等人,在黑河市区内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建、李明骏、何锐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贷款罪;被告人何建、钟文刚、徐文刚、刘景涛、齐云飞、戴继祥、李百双无理进入他人住宅而强行闯入,严重妨碍他人的居住与生活安宁,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何建、钟文刚、徐文刚、刘景涛、齐云飞、戴继祥、李明骏、李百双、杨庆江、郭佳明、王玉杰、王瑞士以威胁手段强买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均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对各被告人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黑河市爱辉区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近亲属等180余人旁听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