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区法院:让“民告官”案件见官不再难

21.04.2017  19:41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确保省法院制定的“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经爱黑河市辉区法院与区人大积极沟通,4月20日,爱辉区人大协调召开由区政协、区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区法院、法制办等十个部门参加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联席推进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副主任张忠平主持召开,以上部门负责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要求,并就《爱辉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讨论稿)》,逐条进行研究、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该文件在修改补充后将交相关部门领导审批、会签后正式印发。

    张忠平在会议中指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尊重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的重要体现,是行政机关重视和回应普通群众诉求的有效措施。他还强调,当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逐年增多,今后要加大力度推行该项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爱辉区法院副院长张立新介绍了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她指出,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有利于解决群众“告官不见官”的问题,缓解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对立情绪;有利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了解本单位的执法情况,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利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当事人、行政机关、法院“三赢”的良好局面。

    此次联席推进会议的召开,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细化,实现制度可操作性,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自觉性,对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提升司法权威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