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院扎实推进督察工作

07.11.2017  16:50
  今年以来,黑河市院检务督察部门紧紧围绕持续深入开展四个“深化年”活动,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深化督察整改落实,有力推动了执法作风,工作作风的转变。   明思路、建制度,适应督察职能“新变化”。根据市院党组对检务督察工作职能定位“由自行组织督察方式转变为牵头组织、协调汇总督察方式”的要求,今年以来,该院督察部门明确思路、建立制度,及时适应督察职能“新变化”。一是多角度征求意见,谋划好全年工作思路。年初,该院检务督察室向聘请的社会各界共9名检风检纪督察员“问策”,征集“金点子”和“好主意”,在进行面对面交流时也间接的了解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的行为状况及社会认可度。同时,为使督察工作有章可循,减少工作的盲目性,使督察工作更“接地气”,在印发《黑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检务督察工作要点及推进措施》前向基层一线督察人员征求了意见和建议。二是完善督察工作机制,做到“科学督察”。先后制定了《黑河市检察院检务督察人才库管理办法》、《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通报负向减分办法》和《黑河市检察机关加强检务督察工作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真正做到了以精细精深规范运行的督察理念,多角度多维度“细作精作”,不断夯实督察工作,不断激发督察“活力”,实现“科学”督察。   早着手、快行动,检风检纪督察“不休假”。该院检务督察部门以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坚持节日督察“不休假”的态度,持续检风检纪督察“不间断”的节奏,确保重要节点期间队伍不发生问题,提高检察工作效能。一是早打招呼先提醒。督察前制定并下发《督察方案》或《检务督察令》,明确将检风检纪、安全保卫、车辆管理、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禁令的落实等情况作为督察重点,并强调要全面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二是灵活督察促效能。在督察长的指挥和带领下,采取现场督察、突击督察、远程电话督察、实地督察等方式开展督察百余次,并下发了督察通报,对强化检风检纪、做好节日期间及重要时间节点各项工作起到了良好推动作用。   多举措、全销号,落实整改“不打折”。检务督察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及时彻底地整改,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为规范督察工作,增强督察效能,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该院检务督察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严抓省、市院督察通报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定时限,打破难整改的“枷锁”。针对以往有些单位领导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担当,对督察通报不重视,督察通报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及时等问题,制定并下发了《黑河市检察机关开展“限时清零销号”整改督察活动实施方案》,针对2016年市院下发的14期督察通报指出的879个问题进行“限时清零销号”整改,即在特定时间内,针对通报指出的所有问题要一个一个解决,一个一个销号,及时“清零”。活动中两级院对所有通报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和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列明问题、责任部门、责任人、问责情况及整改措施,做到能立行立改的事项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事项视情况制定了短期或长期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时限。此次活动打破了难整改“枷锁”,解决了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二是严问责,确保整改“实打实”。针对省院下发的计算机涉密及互联网计算机使用情况的督察通报,立即启动“包保落实、质询问责”机制,按程序逐级落实督察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同时,严格按照省院督察通报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拟办和落实。两级院针对省院通报的问题均采取不同方式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整改,被通报的基层院认真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通报处理办法》和《黑河市检察机关检务督察部门督察通报档案装订规范》进行了严肃问责并全程留痕,确保问题“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