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法院:司法温暖直达民心

07.07.2014  11:36

        近年来,黑龙江省黑河市两级法院以履行司法便民“七项承诺”为切入点,认真践行群众路线,落实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真正做到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树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黑河中院:让群众“”起来

        推进巡回审判,完善便民诉讼网络……一系列便民措施,是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锁星2011年末履新时向人民群众许下的承诺。如今,承诺变为现实,人民群众从这些便民措施中感受到了切切实实的温暖。

        立案    让群众省事

        “大爷,您别着急,先喝点水,慢慢说。”黑河中院立案法官小王搀着老大爷坐下,又给老大爷倒水。在小王的帮助下,老大爷很快办完了立案手续。

        黑河中院立案大厅里,立案流程图、再审须知、立案指南、信访流程图等便民宣传板悬挂在墙,方便了来院当事人随时了解相关流程。每一名前来立案或咨询的群众,立案法官都会向其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其诉讼风险,帮助群众避免不当诉讼带来的损失。随同风险提示书一起发放的还有印有联系方式的便民监督联系卡,使群众不出家门就能联系到法院,拉近了群众与法院的距离。

        调解、准予撤诉、发回重审需要退诉讼费的案件,按照财务惯例,当事人要等几个月才能到院里拿到退费。一些几十元的小额退费,连路费都不够,有的当事人干脆就放弃了。为减少群众损失和诉累,黑河中院实行了“小额即时、大额转账退费”制度,退费数额小于2000元时,只要办完退费手续,法院为当事人垫付退还的诉讼费;超过2000元的,由当事人提供账号或卡号,待财政回拨后,法院立即将退费打入当事人账户。

        审判    让群众省力

        “那么冷的天,陪着我一个工地、一个工地找人,黑河法官的工作作风,让我们农民工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回家过完年,我们还来黑河打工!”安徽籍农民工常某心存感激地说。

        联系一审法院移送卷宗,组建合议庭,寻找上诉人董某,送达开庭传票,开庭、判决到将案卷移交一审法院,一路绿灯。该案从立案到下判仅仅3天,为常某申请执行争取了时间。

        “董某欠了好几个人的工钱,一审败诉,申请上诉,他是在拖延时间,准备离开黑河。如果这起案件再按程序办理,那常某等人的工钱可能要‘打水漂’了。”民一庭原庭长付艳向记者介绍当时的情况。

        黑河中院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采取法官到当地审理的方式,方便群众诉讼。“我们4个人下去,要比72个人来黑河容易得多。”办案法官如是说。在农忙时节,他们驱车近300公里,到五大连池市审理了72名蚕农与某农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减轻了当事人负担,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好评。

        为了使司法更贴近群众,该院开展“法官五进”活动,帮助解决生活、工作、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司法难题,提出司法建议,规避法律风险。在“2013.1.28”黑河铁路货运列车与公路客运汽车相撞事故发生后,黑河中院主动参与事故处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经过三天时间,对事故损失、赔偿金等款项数额进行了测算,协调政府、农场、铁路、受害人四方达成伤亡赔偿协议,使该起事故得到圆满解决。

        执行    让当事人省心

        “黑河的法官把本地人与外地人一样对待,不偏不向。案子交给黑河中院执行,他们用心,我们放心。”汤原县某建筑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这样评价黑河中院。

        该公司申请执行逊克县某机关的工程款一案中,执行法官多次与县委、政府领导沟通协商,并且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分两年给付本息700万元的和解协议。该机关当即给付了一年的工程款350万元。

        黑河中院采取当事人提供、知情人举报、技术手段等有效措施,追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特别是涉民生案件,力争使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全部得到执行。

        在许某申请执行潘某拖欠工程款一案中,执行法官多次到克东县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又往返上万公里,远赴湖北云梦县,一次扣划工程款15.5万元。许某一边给农民工开支,一边说:“你们能拿到钱,得感谢法官啊!我要不回来,法官给咱要回来了,还是法官有办法。

        “这几百元的救助金,并不算多,但是我知道黑河法院尽力了。感谢黑河法院、感谢法官。”申请执行人吕某拿着分到的司法救助金连忙道谢。

        5年前,吕某等58名农民工与栾某签订了到俄罗斯出劳务的合同,因栾某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经过诉讼后,黑河中院判决栾某给付劳务费及违约金共计27万余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发现栾某患了脑血栓后遗症,已无可供执行财产。这就意味着58名农民工一分工钱都拿不到了。为尽量减少农民工的损失,黑河中院经过多方协调和积极努力,最终为该案争取到了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近三年来,黑河全市法院共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56.19万元,法律援助153人次。

        爱辉:

        便民诉讼就在群众身边

        “俺们这也有法律服务点了,法官说以后有事直接到服务点就能给解决了,再也不用挤车、住店浪费钱了。法官真为俺们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啊!”新生乡的鄂伦春族农民莫大娘,见到记者高兴地说。

        随着“新生乡法律服务点”挂牌建立,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已在辖区内的4个街道、11个乡镇和16个农林牧场、金矿、煤矿,全部设立了法律服务点。服务点通过法院聘请的司法联络员,为诉讼群众提供材料收转、文书送达、法官约见、法律咨询等诉讼服务,实现诉讼群众一般事务就近就地办理,将纠纷化解在源头。

        刘大爷与两个曾经的“不孝子”相拥而泣,父子间多年的心结瞬间打开。而解开这个心结的只缘于一个电话。

        “老伴走得早,两个儿子又不孝,我该怎么办啊?”今年2月的一天,年近七旬刘大爷老泪纵横地来到西峰山乡法律服务点,诉说了自己的苦恼和无助。司法联络员立即为其拨通了法官的电话,说明了事由。

        当天法官就驱车100多公里赶到了刘大爷家,并请司法联络员请来了他的两个儿子。在土坯房内,刘大爷盖着厚厚的棉被坐在炕上,室内寒冷异常。看到此景,法官立刻为老人买来了米面等食品,并从村委会借来了煤,烧热了屋子。村里一些年龄较大的村民看不惯了,纷纷指责刘大爷的两个儿子。老人的两个儿子惭愧地低下了头。这时,法官趁热打铁,从羊羔跪乳到乌鸦反哺,从不赡养老人会触犯法律等,向他们讲解儿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规定。老人的两个儿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了赡养费。并表示,以后一定要好好孝敬父亲。

        像这样,群众有事只需一个电话,法官招之即来解决纠纷的事儿,在爱辉区法院已经“平平常常”。不仅如此,他们还将司法服务前置,主动上门进行诉前调解。

        2013年以来,爱辉法院通过法律服务点共解决各类纠纷273件,有效解决了占全院案件总量十分之一的纠纷,将纠纷调解在源头,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点主动服务当事人、增进群众感情、提升司法效率的便民利民功能。

        嫩江:

        “三快”保障农民工维权

        “只要您有起诉状和证实被告欠您劳动报酬的证据我们就可以马上给您立案,今天案件就能转到业务庭。”在嫩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待窗口,这是前来立案的农民工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为了加快农民工讨薪的进程,在立案环节,嫩江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对前来立案的农民工实行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办理缓、减、免收诉讼费。在审判环节,嫩江法院采取立即送达、尽量适用简易程序等措施,做到“快审”。而在执行环节,嫩江法院对涉及农民工案件以开展专项执行活动等形式,让农民工合法权益尽早实现。

        今年1月28日上午,离案件下判仅一个月,长福镇闵某等27名村民满载着喜悦的心情齐聚法院,领取被某砖厂拖欠多年的工资款。现场发放完毕后,执行法官又前往长福镇,将执行款送到两名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手中。

        三年来,嫩江法院通过“三快”模式审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08件,追讨拖欠的劳动报酬400余万元。

        孙吴:

        群众的电话就是“指令

        “在村子吗?你手里的农活忙不忙?咱们约个时间,我到你们村子去,先给你们做一下调解,都是乡里乡亲的,以和为贵。”近日,孙吴县人民法院沿江人民法庭庭长贾振友针对刚转到庭里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用电话分别预约了原告王某和被告李某。

        第二天上午8时,贾振友准时赶到距县城百里外的沿江乡大桦林子村,将原、被告约到村支书家。贾振友邀请支书一起参与调解。在两位“和事佬”面前,原、被告陈述了各自的意见。贾振友随后从事理、情理、法理三方面进行细致分析,支书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疏导,很快解开了原、被告的“心结”。二人握手言和,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对孙吴法院四个法庭的法官来说,每一个群众的电话都是“指令”。他们也因此始终活跃在乡间的田间地头、场院炕头,调解纠纷,减少矛盾的发生,让百姓“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为百姓提供省时、省心、省差旅费的实实在在便民服务。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