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部门联合发出控烟倡议:公务活动不吸

30.07.2014  10:38

  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 霍营)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卫计委、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事务管理 局、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和省爱卫会等八部门,联合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辖办公会议场所工作人员发出禁烟控烟倡议。

  倡议提出,要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拒绝二手烟,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在办公、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中不吸烟、不敬 烟、不劝烟、不送烟,绝不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或摆放禁烟标牌,不摆放烟灰缸等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