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全覆盖

08.12.2017  02:19

  黑龙江省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各个学段、公办民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确保了全省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在近日揭晓的教育部2016年度省级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结果中,我省在全国综合排名第7位,连续四年在教育部省级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中获得佳绩。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内涵建设,建立和完善了从学前教育阶段到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实现了各个学段、公办民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个全覆盖,确保了全省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兑现了党和政府“不使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我省学生资助工作遵循抓深透、抓细实,从细微处见成效的工作理念,在工作机制、宣传育人、贷款模式三个方面形成了独特的思路和做法。建立了“四位一体化”工作机制,即定期联席、重大会商、全程审计、责任追查,构建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的一体化。定期联席指促成教育、财政、银行和保险公司等多家联合,建立助学贷款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会商指与省财政厅、民政厅和省扶贫办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在资助工作上联动配合。全程审计指工作中坚持内审和外审并重工作机制。责任追查指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典型问题通报制度。

  建立了“四导整体化”宣传育人机制,即方向引导、业务指导、问题疏导、典型传导,力促资助宣传育人工作的整体化。在全国首创龙江助学贷款“银行+保险”模式,即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引进保险机制,由承办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作协议,并以风险补偿金作为保费向保险公司投保,分散银行贷款风险,是保证贷后还款环节的专业化运行和管理的一种探索性新模式,切实有效缓解了国家助学贷款不良率高、银行不愿意合作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