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完善工作机制 防范冤假错案

14.06.2014  00:36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作重要讲话。朱丹钰 摄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树江主持会议。朱丹钰 摄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国新作会议总结。朱丹钰 摄


省法院在哈领导出席会议。朱丹钰 摄


会议现场。 朱丹钰 摄

        为完善刑事审判工作机制,黑龙江高院出台了《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规定的若干意见》《刑事案件法庭审判若干问题的解答》和《刑事赔偿调解工作指导意见》,依靠程序制度防范冤假错案,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全力推进刑事审判规范化建设。这是记者在24日召开的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东奇对会议作出了批示。

        高院院长张述元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做好冤假错案的防范和纠正工作。要以这次会议出台的两个“意见”和一个“解答”,严格落实证据裁判的工作要求,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强化防范意识,依法保护被告人诉讼权利,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保障人权的统一。要大力推进庭审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以公开倒逼公正、促进公正,减少错案发生。要树立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的司法理念,严守法律底线,把握政策导向,做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政治效果的统一。要以建立审判责任体系、有效监督制约为重点,完善庭前会议制度,把影响庭审质量和效率的问题解决在庭前;完善刑事审判简易程序,规范庭审流程,努力实现司法公正与高效的统一;完善与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制约和协调制度,研究建立预防久押不决案件的机制措施,确保司法公正。

        据悉,黑龙江法院自2007年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以来,树立正确的刑事司法理念,认真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刑事司法改革,强化审判监督指导,坚持从严管理教育,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案件质量效率不断提高,刑事司法能力明显增强。2013年全省法院刑事二审案件发改率同比2007年下降2.3个百分点。七年以来,有56个集体、102名个人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或表彰。

        针对当前社会矛盾多发易发的社会现实和新媒体环境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更高要求,黑龙江法院将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社会担当意识,建设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过硬”刑事审判队伍,提升刑事审判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正规化水平。

        省人大、省政协、省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厅、检察院、司法厅有关部门及专家学者,高院全体班子成员和全省16个中级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