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实施气象标准化清单制度
26.11.2015 17:34
本文来源: 气象局
为强化气象标准实施工作,结合气象标准化工作实际,近日,黑龙江省气象局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强化气象标准实施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气象标准化清单制度。
《方案》明确了实施气象标准化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重点解决制约气象标准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充分发挥气象标准化在气象改革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主要目标。
《方案》进一步落实标准实施工作职责,推行执行标准清单制度。要求减灾、观测、预报、法规等部门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对现行有效的气象标准进行逐项梳理,制定分管业务“执行标准清单”;各市(地)、县(市)气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应当根据省局各业务“执行标准清单”,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执行标准清单”。同时,要求完善标准实施反馈工作,省局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反馈意见组织对分管领域标准的适用性进行定期评估;要构建标准监督检查机制,省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气象标准专项监督检查,建立气象标准信用记录、通报制度。
《方案》明确了实施标准化的保障措施。省局将成立标准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气象标准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工作任务,制定配套细则,将气象标准实施的相关要求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标准培训长效制度,要将气象标准培训纳入培训工作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分层次、分岗位、分类别组织培训。培育标准化创新团队,激励标准高层次人才的带头作用。(袁长焕 刘晶)
(编辑:孙镆涵 编审:袁长焕)
本文来源: 气象局
26.11.2015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