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立乡村教师培养、补充、流动机制

31.03.2016  15:43

  新华社哈尔滨3月31日专电(记者潘祺)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以佳木斯市为代表的该省基层教育部门已启动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通过建立乡村教师补充、培养机制,以及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等方式,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黑龙江省要求基层各县市不得以特岗计划以外的方式招聘补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教师全部安排到乡村学校任教。实施退休优秀教师乡村支教讲学计划,选聘城镇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据介绍,佳木斯市还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探索通过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等方式,提高乡村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此外,黑龙江省将加强乡村教师培训,通过送教下乡、专家指导等培训方式,构建市、县区和学校联动的乡村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对乡村学校的艺术、体育、外语等学科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的培训力度。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