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发表我院党委副院长王爱丽文章
带领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生活
王爱丽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第十二章,专门就增进民生福祉进行了深刻阐释论述,综观整个章节,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民情怀,他常讲“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里既饱含“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的隐隐担忧,又蕴藏“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的执着信念,思想深刻、语言生动,蕴涵着丰富的社会建设思想。
坚持人民利益至高无上,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最牵挂的还是困难群众”。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民生连着内需,连着发展,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民生是指南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一要坚持基本原则。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又要处理好福利增长和经济发展关系的难题。二要把握基本方针。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持之以恒把民生工作抓好。三要聚焦重点任务。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四要明确主攻方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不断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建设和谐社会。
力争在改革中改善民生,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人民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紧紧抓住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民健康以及困难群众为主的民生核心区,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由之路。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
一是构建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将公众关切的户籍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公立医院改革、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等,作为确保公众享有发展红利的重中之重。二是提升改革的质量。切实保证各项改革都能满足公众的愿望与期待,切实保证改革的落脚点能够让公众的利益得到保障,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三是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任何一项涉及民生保障的公共政策制定都必须按照科学严谨、公开透明的程序,深入调查研究,并做好向公众的宣传解读,努力兼顾各方面利益,争取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特别重视和发挥新型智库的作用,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的公共政策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决策跟踪反馈,使其作为完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抓手,并确保第三方评估的专业性、独立性和权威性,以此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快社会事业改革上,要突出民生导向,聚焦重点领域,着力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的深度,民生的温度。在社会体制改革上,切实抓好教育、医药卫生、收入分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改革,使各项改革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
攻克区域性整体贫困难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扶贫开发工作呈现新局面。当前,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城乡差距过大是我们决胜全面小康、走向现代化强国的“短板”,也是我国面对的最大发展难题。因此要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必须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努力实现脱真贫、真脱贫。二是明确脱贫攻坚成败在于“精准”。开对“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针对扶贫对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措施到户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实施“五个一批”工程,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三是构建脱贫攻坚“大扶贫格局”。扶贫工作是一个持久的、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坚定“好日子是干出来的”信心,层次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同时在扶贫工作中,积极开拓扶贫思路,真正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
着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正确处理好维稳与维权、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其中,共建是基础,共治是核心,共享是目标,关键在于一大机制、四大体系的构建:
一是加强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防患于未然。二是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三是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面防范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生态风险、公共安全风险。四是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有效化解民生方面利益矛盾,特别是着力化解由环境脆弱、价值观念冲突、社会心态焦虑等引发的难以预测的新型社会风险。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一些不适宜政府去管的事务,可以让群众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同时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规范和引导。五是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要尽可能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作者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摘自《黑龙江日报》2019年8月21日理论版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