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发表我院副院长王爱丽文章

20.07.2020  10:52

开创平安龙江建设新局面

王爱丽

          社会治理制度是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黑龙江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完整体现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点任务,深刻蕴涵了制度化、民主化、协同化、高效化等社会治理现代化表征的理论逻辑,通篇贯穿了党中央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精神、黑龙江振兴发展的新需要、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布局现代化、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开创平安龙江建设新局面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聚焦防范风险的整体性制度建设,加快推进龙江社会治理布局现代化

          《实施意见》紧扣防范化解政治风险、社会矛盾风险、社会治安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等制度建设,贯穿了社会治理布局现代化的基本精神。一是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强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守好祖国北大门;建立健全“三个体系”,即健全国家安全工作体系,完善边防法规体系,构建边境综合防卫管控体系;构建“三个机制”,即党政军警民一体化强边固边机制,边境地区、国门口岸突发事件联合应急处置机制,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二是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主要是完善“两个机制”“一个体系”,即完善社会矛盾风险排查预警、多元化解、协同防控机制,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三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主要是“四化”“一个长效机制”,即推进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水平;健全惩治暴力恐怖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四是切实保障公共安全。主要是“一个制度”“三个机制”,即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加强灾害事故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物资储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和追溯机制。

          二、聚焦纵横维度的协同性制度建设,加快推进龙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织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因此,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和谐有序与活力兼备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价值导向。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意见》,需要从横向、纵向体制改革“两个维度”发力:一是从横向维度发力,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共建共治共享。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应通过构建党委领导体制、政府负责体制、群团组织助推体制、社会组织协同体制、人民群众参与体制等五个社会治理体制,推进龙江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应通过完善政府向社会分权放权政策、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社会工作者激励保障政策等,推进龙江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应通过促进社会治理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大力培育社会工作、网络新媒体舆论宣传的专业人才,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二是从纵向维度发力,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完善社会治理指挥系统。应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应急抢险、指挥调度机制;应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突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国家试点的职能和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市域前线指挥部,积极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模式;应构筑基层社会治理“桥头堡”,开展“强乡扩权”改革试点、分类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向乡镇和街道赋权赋能,激发基层治理内生动力,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三、聚焦效能提升的系统性制度建设,加快推进龙江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

          按照中央部署,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主要体现在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上,是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实现社会治理效能的主要方法、工具、路径和手段。一是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应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引领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领社会生态。二是发挥法制保障作用。应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中,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权益,化解矛盾、防控风险、维护稳定,推动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强调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创新,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等。三是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彰显时代精神的德治体系;突出强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加快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促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信用龙江;建立“新官要理旧账”的责任机制,建立诚信政府等;强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章规和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等。四是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健全社区治理架构,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协议”,提升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等等。五是发挥智治支撑作用。应推进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用智能化助推决策科学化、防控一体化、服务便捷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黑龙江社会治理的实践表明,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应以协调社会利益结构和构建社会秩序为核心内容,以建立和谐有序与活力兼备的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社会整合和社会团结为基本价值导向。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不断开创平安龙江建设新局面,让龙江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充实。

          (作者系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二级研究员)

            摘自《黑龙江日报》2020年7月18日理论版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