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评论:优化发展环境必须动真的

15.05.2015  11:34

  黑龙江日报评论员

  5月4日,省委、省政府通过媒体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天之后的今天,省纪委监察厅、省检察院又通过媒体发布了《关于12起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的通报》。在当下的多媒体时代,人们常常发问:这是释放的什么信号?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信号的话,那我们可以明确无误地说,优化发展环境要动真的、来实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没有什么比把破坏发展环境的人绳之以党纪国法,更能震撼人心,更能振奋人心。

  省委、省政府以出台《意见》的方式,加强全省发展环境问题整治,对于加快推动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进一步释放全省发展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而迅速采取向社会通报曝光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坚决落实“马上办”的鲜明态度,在通过案例发挥教育、警示、震慑作用的同时,彰显省委、省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坚定决心。

  优化发展环境,必须动真的、来实的。这种真和实的最有力、最有效的标志,就是让那些破坏发展环境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不仅要让当事者感受到彻骨铭心的疼和痛,也要让所有的旁观者感受到逾越雷池的危和畏。就是要通过不断曝光胡乱伸手的人,反复证明伸手必被捉的规律和道理,让那些想伸手的人立马收手、不敢伸手。

  这12起典型案件的共同特点,就是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滥用职权,为了一己私利,进行权力寻租,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破坏当地的发展环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这12起典型案件,虽然发生在个别单位和公职人员身上,但却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如果不严肃处理和严厉打击,势必给我省改革发展大局带来恶劣影响。

  这12起典型案件的曝光,也说明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坚持铁腕执纪执法,对影响发展环境行为坚决“零容忍”,对查究问责决不“隔靴搔痒”。用铁的事实告诫人们:谁都不能破坏发展环境,谁触到破坏发展环境这根“高压线”,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

  发展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行政效能、文化内涵、精神状态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体现。发展靠项目、项目靠招商、招商靠环境。一个地方即便有再好的基础、再好的区位,但没有好的环境,再多的优势也会丧失,再多的机会也会溜走。比发展就是比环境,抓发展必须抓环境。优化发展环境,必须对破坏发展环境的“老虎”、“苍蝇”一起打、一起灭!“老虎”不打,何人敢来?“苍蝇”不灭,何以谈优?

  我们相信,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一定会持之以恒地把查办破坏、干扰、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为全省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强有力的纪律和法治保障。我们希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一定要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重,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企业保驾护航,努力争当优化发展环境的引领者、推动者和创造者。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