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生根 开花结果——聚焦黑龙江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20.07.2015  18:56

编者按: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其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据这一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中确定50家法院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龙江县人民法院、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位列其中。黑龙江省各试点法院攻艰克难,扎实推进,积极推进改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一致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的同时,也异彩纷呈,展现出各自的特点亮点。现选取四个基层试点法院,分别以《龙江:宣传没有死角 辖区群众叫好》、《鸡冠:将“随机抽选”进行到底》、《让胡路:“自主管理”释放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最大能量》、《绥棱:在探索和担当中迈出改革的坚实脚步》为题,从司法新闻宣传的视角,将他们这一时期某一侧面的工作情况逐一向大家作以介绍,敬请关注。

            聚焦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系列报道之一

                  龙江:宣传不留死角 辖区群众叫好

      “报刊上有字、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影、网络上有图,更主要的是要在百姓心中留印!”这是龙江县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中给宣传工作设定的目标,常务副院长郭洪志向记者介绍道。

      “真正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面向群众、深入群众,让更具有民主性、群众性、代表性的群体加入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必须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龙江县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于涛说。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宣传工作“三进”,给辖区百姓留下了深刻印象。

——巡回宣传车开“”街道社区。他们把巡回审判车临时“改装”为巡回宣传车,在车身张贴“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等标语,抽调3名干警随车作为宣传员,在几天时间里,深入县法院所在地龙江镇的9个社区,走街串巷进行宣传动员。宣传车发放《人民陪审员报名须知》等材料500多份,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程序等向社区居民进行了细致解答。

——宣传单发“”集市田间。龙江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办公室选派5名法官,成立宣传小分队,带着宣传单走集市、入村屯、进田间,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宣传动员活动。宣传小分队共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为群众解答了大量与人民陪审制度相关的问题,使广大群众了解人民陪审制度的意义,参选人民陪审员的方法等,同时还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2件。

——报名点搬“”辖区乡镇。该院在龙兴、景星、黑岗三个基层人民法庭所在地的乡镇,建立了3个报名点,指派专人负责接待报名群众,宣传告知相关事宜,指导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当地乡镇政府给予积极支持,腾出办公室作为报名接待处,在政府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龙江县法院人民陪审员乡镇报名点”横幅,让辖区百姓知悉人民陪审员报名相关信息。

如果说“三进”是“面对面”的零距离宣传,协调各种媒体资源,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则是时空相隔的远程宣传,而这样的宣传传播更远、辐射面更大。该院与县电视台联络,邀请其协助做好政策宣传、资格审核、人选确定、任命决定的公示公告等项工作,连续在电视上滚动播放《龙江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对改革进程进行全程跟踪报道,使得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在全县家喻户晓。

与此同时,龙江县法院还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步骤制成图版,悬挂在显著位置,以简捷直观的形式让全院干警、来院群众掌握、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流程和时间;还利用信息简报及时跟踪改革的进度,及时梳理总结动员部署、报名筛选、组织选任、参与庭审等环节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图文形式固定下来,以专报形式向同级党政部门、上级法院呈报,争取支持和指导。

法院宣传动员到位,群众认识就到位,辖区群众纷纷称赞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参选热情空前高涨,早在6月底,龙江县法院就完成了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随机抽选本院法官5倍以上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工作;7月初,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在本院网站、县电视台等媒体的公示;7月中下旬,完成对新增人民陪审员的提请任命、备案公告和任职宣誓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