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农家春耕忙 司法来助力

29.04.2019  23:51

    又是一年春耕季,“过了惊蛰节,春耕不能歇”。在黑土地上,不仅仅有奔波忙碌的农民,还有办案在田间、送法到地头的黑龙江法官们......

收到补偿款32万元 农民笑了

     日前,哈尔滨中院成功调解22件涉农案件,农民当庭收到了补偿款320390元。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2018年7月,范某等22人在某农药品牌哈尔滨地区代理商处购买农药,用于水稻田后产生药害。温某与农民签订了协议书,约定由经销商为受害稻田每公顷补偿5000元。

    但温某未支付补偿款。2018年9月7日,范某等22人向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起诉,温某则提出反诉,主张其在签订协议时存在被胁迫的情形,请求撤销协议。道外区法院判令温某支付补偿款。温某不服,上诉至哈尔滨中院。

    哈尔滨中院迅速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案件审理方向。庭审中,当事人围绕协议是否存在可撤销的法定情形陈述事实、举示证据、进行辩论。庭审结束后,根据查清的事实及诉辩双方的主张,哈尔滨中院认为该案存在调解结案的基础和可能,加大庭后调解力度。

    办案法官采取面对面、背对背和电话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解疑,分析调解与判决结案的利与弊。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于2019年3月27日达成调解协议。

    “感谢法官给我们备耕生产提供司法保障。”签收了调解书,范某放下了担忧,开心地笑了。

  送法进田间  农民直说好  

     4月1日下午,鸡西市鸡冠区法院西郊法庭干警走向两西村田间地头,向春耕农民宣传普法,解答法律问题,就地办理案件。

    西郊法庭根据近年来审理的涉农案件,向农民讲解假冒农资农药、化肥种子、伪劣产品等方面坑农、害农案例,告知农民选购化肥、种子和农药时的注意事项,为农民购置好生产资料做好“法律提示”,并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产品质量法法律知识宣传单。

    一位大爷笑呵呵地说:“宣传单真不错,今天忙完农活我就看看,了解了解法律咋规定的。

上门调解案件 农民心暖了

    黑龙江省林区中院审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二审案件,因证据繁杂、当事人提交新证据等原因需二次开庭。但一方当事人年近七旬,行动不便,居住于边远林场,证人也生活在当地。该院审理的另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申诉案件也发生在当地。

    当前正值春耕,当事人到林区中院开庭路途远、路费高,还耽误农业生产。

    涉农案件为春耕让路。林区中院决定巡回到当地审理案件。审判团队辗转数百公里,中午赶到当地,下午就开庭审理这两起案件,并在征求当事人同意情况下就地调解。

    “我们以实际行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践行打官司不必求人。”林区中院审判团队成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