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走出司法改革和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新路子

28.07.2017  02:30


会议现场。陈凡 摄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讲话。陈凡 摄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树江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陈凡 摄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洪山主持分组讨论。陈凡 摄


参会人员进行会议讨论。陈凡 摄


参会人员进行会议讨论。陈凡 摄

    7月27日上午,省法院在大庆市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和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坚定不移,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阳光智慧法院,走出一条司法改革和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的新路子,抓住基层,夯实基础,推动全省法院工作整体提升。

    据悉,黑龙江省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首批4870名入额法官全部定岗定位。全面落实了“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落实”,今年以来,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审判长和独任法官签发率达到100%,审委会讨论案件243件,同比下降68.6%,组建了专业法官会议466个,召开会议584次。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成效显著,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62.3%,比上年同期上升52.7个百分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上半年,全省法院收案31.1万件,同比增长18.1%,结案20.9万件,同比增长11.5%,平均审理时间64.1天,同比减少3.3天。其中,全省法院院庭长办案146787件,占结案总数70.1%,同比增长11%。

    石时态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向党中央看齐,把思想高度统一到中央改革精神上来,把改革精神付诸实践,把担当精神体现在滚石上山爬坡过坎上,把创新思维运用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局部经验推广到全省法院。要抓住核心要求,激发改革动能深度释放,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员额法官遴选制度,进一步落实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办案要求。要抓好统筹协调,确保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林、铁法院改革,借助外力为审判机构减负。

    石时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以“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为指导,高位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要依托“天平工程”,扎实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要构建应用体系,突出推进重要信息系统建设;要集中整合应用,深入推进资源共享和综合开发建设;要强化网络管理,全面推进运维机制建设;要增强保密观念,周密推进网络信息安全建设;要强化人才保障,积极推进信息技术队伍建设。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进一步提升基层办案质效、增强基层维稳能力、帮助基层解决突出问题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上,还观看了哈尔滨中院等7个法院的司法改革推进情况专题片。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树江主持会议,并作了会议总结讲话。省法院各位院领导、各中级法院院长、省法院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通过视频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