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环保部门公布去年黑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

08.06.2015  02:54

  近日,我省环保部门公布《2014年黑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数据显示过去一年,我省水、空气、土地、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自然生态环境、城乡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大幅度削减,主要江段水生生态系统功能,饮用水源安全得到保障。

  全省河流水质状况总体为轻度污染,其中松花江水质轻度污染,牡丹江水质最好,松花江流域水生物物种增加。

  全省河流水质达标率为65.6%,同比升高11.3个百分点;I—III类水质占56.7%,同比升高9.9个百分点;劣V类占5.6%,同比降低0.9%个百分点;全省湖库点位达标率为57.6%。其中松花江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氨氮。松花江干流水质为轻度污染,同比无明显变化,松花江流域水生物多样性指数增加,清洁指示物种石蝇再现下游江段。此外,牡丹江干流水质最好,III类比例为100%;嫩江干流水质同比好转,由轻度污染变为良好。

  在全省13个市(地)中,有九成以上的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其中12个市(地)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指标达标率100%,县级城市中59个县的66处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例行监测,其中52个县的58处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全分析监测。

  空气质量微提升

  哈齐牡大未达二级标准

  2014年,我省平均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9.7%,PM10平均浓度下降1.4%。按原标准评价,我省平均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2%,同比升高0.5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有所降低。

  全省13个市(地)年达标天数范围为242—360天,达标天数比例在66.3%-100%;其中,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和大庆按新标准评价,均未达到二级标准,其他9个城市按老标准评价,均优于二级标准。

  东北虎活动范围扩大

  数量稳定在12只

  据统计,目前我省土地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为46.14%,高等植物2000余种,陆生野生动物475种。

  由于实施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重点公益林等生态保护工程,通过对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保护,使分布在我省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了较好恢复。东北虎活动区域由过去的7个县(市)增加到现在的11个县(市),野生东北虎种群数量稳定在12只左右。

  全省已建立以鹤类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16处,保护区内实行禁牧,加强管护措施,使丹顶鹤种群数量由10年前的500余只增加到现在的800多只,占全世界野生种群的三分之一。

  此外,我省在洪河、兴凯湖、扎龙等8处自然保护区组织开展东方白鹳人工筑巢招引工作,搭建人工巢98处,增加其繁殖数量70多只。三江平原的东方白鹳分布数量由2000年的100余只增加到现在的400余只,迁徙季节达到800多只。

  □ 记者 高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