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

28.06.2016  22:06

 

6月6日,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发文件,确定黑龙江省统一征地工作站更名为黑龙江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黑龙江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开展不动产登记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的调研、起草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承担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分中心建设及维护等技术性、服务性工作,按有关规定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公开查询服务工作;承担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汇总及上报工作;承担全省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及省直资料收集整理与汇交归档工作;承担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与调处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事务性工作;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承办全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统一印发管理、监管、备案、统计分析等工作,及对缮证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征地业务指导批后实施核查及相关统计备案工作,并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承担部、省两级不动产登记相关项目研究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黑龙江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内设综合科、登记事务科、登记信息科3个科室承担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