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9月6日起报名

23.08.2016  19:07

  昨天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按照教育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的笔试将于11月5日举行,报名时间为9月6日至9月9日。

  可以报考对象的为具有黑龙江户籍或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黑龙江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在2016年9月6日至9日期间,登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报。面试将于2017年1月7日至8日进行。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的笔试和面试工作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统一负责,考生可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了解具体考试报名和有关考试的相关信息。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已在外省取得且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单科合格成绩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符合在我省的报考或认定条件,其合格科目可免考或直接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