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乡村旅游发展指引》发布

22.12.2017  08:06

  “十三五”期间新增不少于10个现代农业庄园、10个乡村旅游创客基地、30个乡村旅游特色小镇、100个省级乡村旅游点、100个民宿客栈、300个乡村农家乐示范户

  省旅游委近日制定并下发了《黑龙江省乡村旅游发展指引》。《指引》确定,“十三五”期间,我省乡村旅游将按照整体推进、各具特色、重点提升的要求,抓好不同类型的示范和典型引路,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十三五”期间新增不少于10个现代农业庄园、10个乡村旅游创客基地、30个乡村旅游特色小镇、100个省级乡村旅游点、100个民宿客栈、300个乡村农家乐示范户,形成各类型产品互动协调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乡村旅游在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产业扶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明显。

  充分发挥农业、林业等资源要素与旅游的叠加效应,大力开发休闲度假、生态农业观光、民俗风情体验、康养服务、旅居养老等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着力打造现代农业庄园、乡村旅游创客基地、特色小镇、旅游特色村、森林客栈和乡村旅游点;鼓励农民以土地流转、带地入股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引导和支持本地村民和返乡创业人员创办特色餐饮、特色民宿、休闲娱乐、特色商品、农家乐等,拓展延伸乡村旅游产品链,多渠道发展乡村旅游。

  餐饮方面深入挖掘地方特色菜肴,推出一批色、香、味、形、质俱佳的地方特色菜;住宿方面大力发展特色民宿,规范和提升乡村旅游住宿的软硬件水平;通行方面规范和完善旅游交通标识,改善和美化乡村旅游道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游玩方面加强景区软硬件建设,改善乡村旅游环境卫生,保持乡村特色;购物方面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具有地方特色旅游商品,持续推动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娱乐方面打造乡情特色浓郁的旅游娱乐文化项目,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品位。

  据了解,目前全省开发建设乡村旅游点千余家,乡村旅游经营户近万户,乡村旅游从业人员10万余人;8个县被国家农业部、国家旅游局评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个乡村旅游点被国家农业部、国家旅游局评为国家级乡村旅游示范点;35个村被评为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33户被评为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户、256家农家乐饭店被评为中国乡村旅游金牌农家乐、160人被评为中国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103个乡村旅游点被评为黑龙江省乡村旅游示范点。9家单位申报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并通过国家初审。(作者:李晶琳)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