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述元等请求辞职的决定

20.01.2016  11:38

(2016年1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述元请求辞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王炳跃请求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张述元辞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王炳跃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