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19.12.2017  19:52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定于2017年12月25日至27日上午在哈尔滨举行。按照有关规定,邀请部分公民旁听本次常委会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议题为:审议《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实体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环境保护税我省应税大气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和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议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

  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单位(社区)或村民委员会证明信(介绍信),于12月19日至22日上午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发室(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6号)报名。

  咨询电话:0451—58853188

  2017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