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8日在哈尔滨召开

12.08.2015  11:07

  黑龙江日报11日讯(记者孙佳薇)1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5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8日至21日在哈尔滨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盖如垠主持会议,副主任陈述涛、符凤春、胡世英、庞义华、朱清文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建议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确定建议议题是:审议《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草案、《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并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行政许可“一法一例”执法检查阶段性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104年省本级决算(草案)。听取并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保守国家秘密规定〉的决定》。听取并审议《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等。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准备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部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汇报等。

编辑:谢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