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7.11.2015  18:2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5月11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体育局进行了巡视。8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开展整改工作
      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郭铭玉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快速启动了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立行立改。省体育局党组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非常重视,责成机关以党组文件形式迅速将反馈意见转发至机关各处室和所属各事业单位,要求全局上下高度重视,立行立改。迅速组织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完善整改方案,统一思想认识,要求系统内全体党员干部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制定方案,统筹推进。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职能部门的各自职责和承担的整改事项,对整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共分解梳理出5类16项具体整改任务,并逐一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各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围绕承担的整改事项,分别召开会议作出部署安排,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对账销号,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三是全程督办,注重实效。局党组注重从全局上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对整改工作全程督办,先后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专题推进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听取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思路,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取得实效。
      二、上下联动,齐抓共治,确保整改措施落地生根
      整改期间,省体育局班子成员、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局各级干部职工全体动员,上下联动,齐抓共治,全力保证整改措施落地生根,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个着力”及“两责任、一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组“三转”职能转换不到位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和厘清了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主要任务。强化党组“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以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题讲座,以反面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夯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思想根基,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省体育局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刚性执行签订责任书、工作报告、廉政约谈、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从制度上引导和规范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经局党组研究,调整纪检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分工,纪检组长不再承担体育相关业务和推进任务。下一步,纪检组将突出主业主责,切实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加快推进“三转”,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强化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2、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针对决策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不够高的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改完善了《省体育局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省体育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省体育局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重大事项决策,事前必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得到充分讨论,进一步增强决策的透明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针对有的班子成员全局观念不够强,工作协调不够紧密的问题,党组书记注重提升班子的凝聚力,结合党组会议等时机,带头组织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主动谈话谈心,带动班子成员之间主动沟通交流,增强大局意识和团结意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增强班子向心力。现在班子成员大局意识明显提高,工作协调较为紧密,班子整体合力显著增强。
      3、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针对有同志反映局党组对干部培养、管理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着眼全省体育工作发展需要,举办了两期局系统科级以上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制定《省体育局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施意见》,力争在“十三五”期间,30岁左右的科级干部、35岁左右的副处级干部、40岁左右的正处级干部比例分别达到各职级干部职数的30%、20%、10%,使干部队伍结构梯次合理,切实改进干部队伍老化现状。进一步加强所属单位教练员、运动员队伍建设,在运动员留队聘用教练员方面,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优秀运动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对优秀教练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努力营造出栓心留人的执教环境,防止人才流失。对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失联干部,省体育局党组已按《黑龙江省预防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辞退处理,下一步,省体育局将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从严管理,注重管早、管小、管在平时,健全干部管理监督体系,不断加大干部管理和监督力度。
      (二)关于“三公”经费和体育彩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1、针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超支的问题,目前已按照要求严格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1年至2013年省体育局“三公”经费及会议费超支,是在财政核批的省体育局项目支出预算中列支的,使用的是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的局本级业务费,这部分资金在对比定额年初预算时不予计算,因而显示超支,2015年开始财政不再安排省体育局公务接待经费预算,预算数为0。关于挪用体育彩票公益金94.2万元用于公务接待经费问题,省体育局年初已用自有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到体育彩票公益金。
      2、针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从2015年起,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进行了采购。关于挪用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110万元支付家属楼物业费问题,省体育局已于今年初用自有资金归还了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关于认定公款旅游8.88万元的问题,是省体育局2012年6月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到五大连池参加“北大荒”主题活动时,支出住宿费75890元,其他支出13000元,总计88790元,使用的是局自有资金,今后省体育局一定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关于2012年至2014年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组织彩民观看现场开奖名义使用彩票发行费115.93万元(其中八项规定以后支出65.76万元),用于组织社会知名人士、媒体记者、网点业主、彩民等观看开奖并游览问题,现已严肃整改,中心主要领导给予诫勉谈话,分管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经省财政厅主管业务处同意,带队工作人员已将观看开奖之外费用退缴国库,2015年起不再组织此类活动。
      3、针对房屋租金坐收坐支的问题,省体育局对所属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均进行了整改,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资产监督管理局要求执行出租程序,出租后租金全部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管理。
      (三)关于亚布力体育训练基地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以省体育局组建黑龙江省体育产业集团为契机,经主管部门批准,亚布力体育训练基地成立了两个经营型有限责任公司,对事业功能与体育产业进行剥离,事业经费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进行使用,体育产业创收按照企业化管理,摆脱原体制“三权”束缚,自主经营,与市场接轨,促进体育产业步入良性轨道运行。
      1、针对违规报销、减免接待费的问题,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制定了《黑龙江省亚布力体育训练基地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务招待规模和次数,坚决杜绝违规报销和免费招待问题发生。今后,所有公务接待都将严格执行审批手续,纳入财务登记,入账管理。
      2、针对自行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问题,立即纠正原来的错误做法,坚持合法依规经营,将所有滑雪旅游项目价格标准上报省政府亚布力管委会,由管委会协调发改、财政、物价、工商等部门核准后执行。
      3、针对出国经费审批、核销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黑龙江省亚布力体育训练基地三公经费使用办法》,对三公经费使用进行了规范。今后,省体育局将吸取教训,对出国考察经费审批、核销严格把关,坚决按审批意见执行,依法依规进行报销。
      (四)关于训练基地建设超预算和教练员公寓占公益用地问题。
      1、针对海南临高训练基地工程超预算的问题,现已将工程决算交给评估公司鉴定,鉴定后报告提交到省发改委,申请调整工程概算,现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2、针对教练员公寓工程占用公益用地的问题,主要涉及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改扩建一期项目自筹土地1.1万平方米建设114套教练员公寓,省冰上训练基地多功能综合楼项目建设自筹土地1.43万平方米建设144套教练员公寓。省体育局计划采取向有关部门申请补缴土地转让金的途径,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五)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
      1、针对执行选人用人规定程序、标准不严格的问题,局党组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干部政策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重要内容,促进班子成员熟悉、人事干部精通;结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内容,制定下发了《省体育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及归档文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标准、文书等,对选人用人全程纪实、全方位监督,确保在选人用人上做到知规矩、用规矩、守规矩,坚决杜绝任职资格条件把关不严、缺项漏项问题的发生。关于省体育局2013年聘任13名处级干部未按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没有聘任期限的问题,现已附组织部带有聘任期限的批复,明确了聘任期限。下一步,省体育局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对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干部试用期制,并切实落实好试用期考察。关于所属个别单位在提任副科级干部时对任职资格把关不严的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对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7名调入人员,省体育局要求其所在单位将他们列为近三年年度考核重点对象,若确有不适宜岗位的及时调整。今后,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进人,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除特殊需要的专业人才外,全面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
      2、针对执行机构职能、设置、编制和职数管理规定不严格的问题,局党组认真讨论研究,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将调整机关处室的工作职能,采取撤并的方式,解决自设机构问题。2016年省体育局将通过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等方式,解决所属事业单位配备正科级主任助理问题,凡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未聘任的,将取消助理职务。关于挪用职数配备处级干部问题,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采取干部交流轮岗等方式解决串用职数问题,力争在2016年年底前理顺关系,解决职数管理不严格问题。关于一些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与专业协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职能转换不到位,行政、事业、社团不分的问题,省体育局待国家体育总局出台相关政策或国家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改革成熟后,力争紧跟总局步伐,积极推进所属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与专业协会职能转换。今后,省体育局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坚决执行机构设置、编制和职数管理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清理领导干部社会团体兼职进展缓慢的问题,经认真摸底排查,省体育局对18名在社会团体兼职离退休干部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逐人明确清理规范内容,逐人签署整改意见,18名离退休干部现均已签字确认并辞去兼职的社团职务;关于在职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领导职务问题,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体育类协会都属于公益类协会,将根据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要求适时进行清理规范。
      4、针对干部档案审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省体育局立即对26卷存在问题的档案进行了重新核查和认定,对存在涂改出生时间问题的档案按不重复得利的原则进行了重新认定,本人已经签字确认;对存在参加工作时间存疑问题的档案进行了重点核查,在政策上已经找到依据的,按政策要求进行了认定,未找到政策依据的,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对存在履历不准问题的档案进行了深入核查,属于工作疏忽漏装的,立即进行了调整补充;对存在学历虚报问题的档案进行了专项核查,能提供佐证材料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予以承认,否则不予承认。同时,省体育局对局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再次审核,对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行了抽查和指导。
      (六)关于巡视组反馈的其他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和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有关要求,制定下发了《省体育局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工作方案》,取消下放了体育领域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放管结合的原则,采取社会招标、政策扶持、政府购买三种方式,面向社会放开省级群众性体育竞赛和活动的举办;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建立体育产业引导资金,积极搭建我省体育产业集团框架,协调发改、财政、旅游等部门参与组建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我省体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政企分开、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改革精神,对挂靠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省级群众性单项体育社团,采取先试点后推进,成熟一个改革一个的原则进行脱钩改革,交由社会管理。
      (七)关于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处置
      局党组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高度重视,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签批对有关案件线索的查处意见,指示有关部门对案件查办工作给予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组长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研究分析,逐一进行登记、梳理和分类,明确需要重点查办的问题线索,并按照省纪委确定的案件查办“五类标准”,提出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时限要求。
      三、着眼长远,建章立制,推动整改工作持续深化
      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成果,但是,对于一些复杂问题,仍需要时间逐步推进。下一步,局党组将聚焦正风肃纪、凝聚共识,坚持从严治党、标本兼治,持续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纠正体育行业不正之风,努力为体育事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一是要毫不松懈地抓好整改工作深化。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推进整改工作深化。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坚决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事关体育事业长远发展需要一定周期整改的事项,加快推进步伐,不解决问题不放手,坚决保证整改到位。
      二是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两个责任”。通过这次整改工作,局党组清醒地认识到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下一步,局党组将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子”,坚决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认真履行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及时制止、及时纠偏,防患于未然。纪检组将切实发挥纪检监督职能,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警示在先,立足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各种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认真搞好查处工作,充分发挥对干部的监督、惩戒、警示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是要积极稳妥地构建廉政长效机制。按照整改一个问题、跟进完善一项制度的思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以这次整改为契机,着眼长远,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大力推动建章立制,从教育机制、预防机制、监督机制、制度机制、惩处机制等方面入手,积极稳妥地构建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把制度建设融入到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之中,完善科学、管用、长效的管理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51-87001095;邮政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16号黑龙江省体育局;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黑龙江省体育局党组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