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佰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集贤县石门西山铁矿采选工程和尾矿库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黑安监函字〔2014〕64号)

13.06.2014  23:05
黑龙江省佰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9日,你公司呈报的《黑龙江省佰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集贤县石门西山铁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和《黑龙江省佰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集贤县石门西山铁矿尾矿库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以下简称《安全专篇》)收悉,经审查,符合《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安全专篇》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同意该《安全专篇》。建设期为2014年5月28日至2015年11月30日,到期后此批复自动失效。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专篇》编制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作业安全。

      三、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如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省安全监管局审查同意。如未按期完成建设,应经省安全监管局审查同意,方可继续施工建设。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向省安全监管局提出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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