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召开黑龙江省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 公布25起典型案例

27.05.2017  07:11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车承军介绍黑龙江依法保护产权整体工作情况 陈凡 摄


黑龙江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树江作新闻发布 陈凡 摄


黑龙江高院新闻发言人、副厅级审判员吕爱哲主持发布会并请记者提问 陈凡 摄


黑龙江高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孙天文发布典型案列 陈凡 摄


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林维新 陈凡 摄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毅 陈凡 摄


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侯海峰 陈凡 摄


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高庆国 陈凡 摄


黑龙江省工商局商标处调研员钟雪松 陈凡 摄

   5月26日,省委政法委在省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省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开展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情况,公布了涉产权保护方面25起典型案例。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车承军就依法保护产权工作作了情况介绍,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树江通报了全省法院开展依法保护产权审判执行工作情况。

  黑龙江高院新闻发言人、副厅级审判员吕爱哲主持了发布会。省政府法制办、省知识产权局、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工商局领导回答了记者提问。20多家中央和省级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新浪网和省法院官方微博进行了视频直播。

  据了解,黑龙江省高度重视依法保护产权工作,省委政法委牵头建立了党委、人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政法机关共同参加的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对“意见”涉及的100余项具体工作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全省法院严格遵循平等、全面、依法保护的基本原则,把执法办案作为保护产权的根本途径,2014年以来,依法妥善审理了侵吞国有、集体资产及侵占非公企业财产的犯罪1570件,知识产权、不正当纠纷案件929件,股东资格、股权转让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710件,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纠纷案件3643件,权属、侵权和企业改制纠纷案件133954件,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胜诉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全省法院还加大了执行力度,先后开展了逃废银行债务清理活动、集中清理地方金融机构申请的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和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涉及金融纠纷案件2060件,执行回款约20亿元,执结涉民生案件2802件,执行回款约9186万元。

  全省法院积极落实建立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要求,不断优化产权保护的法治环境,推进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了立案登记改革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在全省确立了多元化解示范法院23家,各级法院发展特邀调解组织1265个、特邀调解员1016人,通过诉前调解等方式在诉讼外化解纠纷近万件。通过建立速裁快审团队、简化裁判文书制作等方式,不断提高司法保护产权的时效性。与省知识产权局、省版权局、省工商局签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为加强产权保护、化解矛盾纠纷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法制日报、中新社、新华社、黑龙江日报、黑龙江法制报、东北网记者提问。陈凡 摄  

    法制日报记者: 去年以来,省法院在为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新举措?

    省法院民二庭庭长孙天文: 近年来,省法院高度重视为产权保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发展这项工作。为确保产权司法保护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实处、收到实效,省法院主要采取了以下五方面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法院牢固树立“人人是环境、案案是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部署上来,成立了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于涉法院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均以“省法院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名义统一进行,保证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政令畅通、步调一致。

  二是完善服务措施。省法院先后制定了《关于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为打造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好环境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纪检监察部门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意见》《全省法院开展优化地方发展环境专项执行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端正司法理念,让市场主体得到平等保护;严格依法裁判,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等案件;加大执行力度,让胜诉产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等各个方面,形成了一整套服务环境发展的措施体系。

  三是督办重点案件。省法院已经督办45起与优化发展环境有关的案件,办结35件,纠正了一批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破坏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省法院每年都要会同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月”或“4.26知识产权宣传日活动”等主题活动,评选公布典型案例,增强公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识。

  五是严肃问责追责。2016年,省法院在全省法院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解决执行难”专项审务督察活动。根据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问责措施,并制发了通报,使损害非公企业利益、妨碍经济发展等行为得到依法处理。

    中新社记者: 在保护产权方面,检察机关的立足点在哪里,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侯海峰: 全省检察机关一直致力于服务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营造和谐稳定法治环境。我们把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作为产权保护的主要立足点,注重在每一起案件中履行好监督职责,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强化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龙江经济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时期,为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省院徐明检察长反复强调检察机关要立足职能,服务大局,多次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各部门和全体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实践中,我们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手段,努力为企业发展、产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

  二是加大重点案件办理力度。重点打击在土地、资源等重要领域行政审批、管理过程中侵犯产权的失职渎职犯罪,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哈尔滨白桦林系列案件、龚某等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李某诈骗案、霍某非法经营案等一批重点案件妥善办理,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建立健全产权保护长效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时、定案、包质量“三定一包”办案责任制,确保涉产权案件质量。推进检务公开,不定期与政府、企业、学者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多举措开展法制宣传,有效利用检察宣传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强化产权保护宣传,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与法院、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建立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对内强化信息资源共享,推行捕诉联动,对外与公安、法院会签办案规范和指导意见,共同形成产权保护的司法保护合力。

  前不久,张庆伟书记到省检察院调研,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搞服务,切实保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我们将按照书记指示,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为龙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助力。

  新华社记者: 在产权保护方面,省公安厅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要采取哪些措施?

   省公安厅副厅长高庆国: 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产权保护工作,相继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亮剑”、“春雷”、“利剑”、“打击假冒五常大米”等多次专项打击和整治行动,破获公安部督办、涉及全国23个省市“集群一号”假药案等一批大要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得到党委政府、上级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充分肯定。

  下步,全省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对保护产权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保护产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坚持打击主业,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开展“打黑除恶”、“猎狐2017”、“清积案、追逃犯”等专项行动为契机,突出“护企、促商、利民”重点,加大对各类所有制产权保护的力度,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把促发展、解难题、补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应对新形势,主动适应新常态,深化警企协作、部门协作,建立健全顺畅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三是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保护产权的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严格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和处置涉案财物,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影响。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等妨害产权保护问题的发生。

    黑龙江日报记者: 众所周知,商标权是知识产权重要组成部分,工商局作为商标权保护的主要职能部门,去年以来在商标权保护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做好我省商标品牌保护工作?

   省工商局商标处调研员钟雪松: 2016年,全省工商系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引导,提高市场主体商标意识,扩大商标注册量,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在商标权保护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省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4.28万件,其中驰名商标达到100件,2016年度,新增注册商标2.46万件,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84件,罚没金额99.03万元。

  一、加强商标培育。为引导企业自觉强化商标意识,通过商标注册,加强品牌保护。我们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在登记注册窗口发放《商标、广告、合同三位一体促进品牌培育营销保护服务指南》宣传手册,深入推行“商标注册建议书”、“争创驰(著)名商标建议书”、“商标规范使用提示书”、“商标违规使用警示书”、“商标维权保护联络书”,并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在哈尔滨市设立了面向全省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中心,对企业提报的申请材料汇总后直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为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提供便利化服务。借鉴发达地区经验,在哈尔滨五常市、尚志市,伊春市伊春区、友好区四个县区设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将商标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二、加强信息公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要求,完成商标注册信息归集工作,将商标注册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平台向社会公示。并将商标违法案件信息通过“信用黑龙江”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严厉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总局和省政府部署,组织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和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继续牵头开展了打击假冒五常大米专项整治行动,共立案调查违法案件184件,其中破获刑事案件2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人,查封扣押假冒五常大米311吨,没收违法包装物54万件,收缴罚没款68.52万元。并查处了侵犯俄罗斯“红十月”糖果、德国“阿迪达斯”、美国“耐克”等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案件。

  2017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商标权保护工作为重点,继续推进我省商标品牌战略深入实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媒体和展会等平台,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及注册、保护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商标保护意识,引导市场主体及时注册商标、有效运用商标、规范管理商标和依法保护商标。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开展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两法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继续加强与省外执法部门沟通合作,扩大打击商标侵权地域范围。加强系统内部工作协同配合,建立行政执法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三是继续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绿色食品、“中华(龙江)老字号”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以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为重点,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支持企业境外维权。强化互联网领域商标监管,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

    黑龙江法制报记者: 请问省政府法制办在行政复议工作中,是如何做好产权保护工作的,效果如何?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林维新: 首先感谢这位记者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关注。近年来,在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中,涉及到产权保护内容的主要是行政机关对土地权属、房屋登记、确认产权归属等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也就是说对行政机关实施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土地权属、房屋登记、确认产权归属,当事人不服引发的行政争议。

  这些案件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始终高度重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办理。重点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首先在实体方面,我们要认真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通过听取案件当事人的陈述、进行举证质证,有的还要进行鉴定、勘验等方式查清案件事实,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第二,就是严格审查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程序是否合法。程序合法是保障实体合法的前提,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通过纠正程序违法问题,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就是严格审查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依据是否正确,对于适用依据错误的,严格依法予以纠正。此外,在行政处罚等方面还要看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也就是合理性。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也是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法定事由。违法侵害相对人产权的,我们都坚决予以撤销,从而保障合法产权权益。同时,为达到案结事了的工作效果,我们将调解解决争议贯彻复议工作全过程,努力做到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通过严格依法办案,我们较好发挥了行政复议在依法保护产权中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采取有力措施,通过行政复议切实做好依法保护产权相关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东北网记者: 我省近年来专利保护工作情况如何?下一步拟采取哪些措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省知识产权局: 近年来,我局积极组织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开展专利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和“闪电”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专利侵权假冒行为,为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驾护航。2016年,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共查处各类专利违法案件654件。我局满分通过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绩效考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全国专利执法绩效考评中,我省多次位居东北三省一区第一名。

  下一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力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措施纳入我省正在起草制定的《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三五”规划》;二是积极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建立适应新的技术发展与生产交易方式的监管方式,融合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兼顾重点监管与一般监管,提升监管成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三是加大打击专利侵权假冒力度。拓展专项行动类型与方式,推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振创新者与权利人信心。坚决打击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四是加强专利执法能力建设。通过执法督导检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培训等多种措施,严格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专利行政保护水平。五是拓宽专利保护公益服务渠道。充分发挥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的作用,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电话,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快速通道,帮助和支持权益人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通过互联网检索与市场暗访等方式,发现侵权假冒线索。六是强化创新主体保护和运用能力。组织开展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作,实施企业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四个计划”;积极开展专利预警分析工作,为企业掌握竞争对手专利布局、避免专利侵权风险提供支撑;积极开展专利展示交易工作,通过专利展会、媒体发布等方式推介优质专利项目,促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