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候鸟式养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20日实施

14.07.2016  12:07

  记者近日从省质监部门获悉,黑龙江省制定的省内首项《候鸟式养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将于7月20日正式发布实施。标准从餐饮、住宿、旅游、购物、娱乐和文化角度,对候鸟式养老服务进行了规范,将健康管理、养生膳食、旅游休闲、文化娱乐集为一体,为黑龙江省候鸟式养老服务提供重要遵循。

  黑龙江省夏季素有“天然空调”之称,拥有镜泊湖、五大连池、扎龙湿地等诸多知名风景区,在发展候鸟式养老新业态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省质监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候鸟式养老新业态要求,将制定候鸟式养老服务业系列地方标准纳入至《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三年规划》中。

  据悉,省质监部门将陆续组织制定发布“旅养结合”、“医养结合”、“农养结合”等系列式候鸟式养老服务业地方标准,进一步优化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业、健康服务业和生态农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有机融合。(记者 孙英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