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08.03.2018  14:41

  近日,省畜牧兽医局制定出台《黑龙江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预案》对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做出了全面周密部署。

  《预案》要求,草原火灾的扑救实行分级负责,按属地化管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草原火情监测预报,建立健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迅速有效地预防和处置草原火灾。扑救草原火灾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强化防扑火队伍培训,推广先进的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技术,增强草原火灾快速反应能力,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按照农业部草原火险区划,极高、高火险区各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在进入草原防火期前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划定草原防火责任区,划定草原防火管制区,规定管制期限,建立草原防火责任制度。中级以上草原火险地区应加强草原防火指挥系统建设,确保草原火情信息传递及反馈高效快捷,指挥有力。(记者 黄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