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规划的报告

06.04.2016  11:35

国家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印发“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的通知》(林规发〔2015〕92号)和《国家林业局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等重点领域建设发展的通知》(林规发〔2016〕15号)精神,结合我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我厅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省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规划》。规划按照合理布局、相对集中、突出重点、类型多样的原则,以我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调查数据为基础,以小班为单位,初步划定储备林面积76万公顷,落实在53个县(市、区)和省林业厅3个直属单位。

一、建设目标

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中幼林抚育和现有林改培,拟划定国家储备林76万公顷。坚持良种繁育,突出储备特色,开展集约经营,优化树种结构,改善林分质量,有效增加立木蓄积,探索建立国家储备林体系建设。

二、建设范围

依据地理位置、资源情况、立地条件、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及交通状况,选择12个市的53个县(市、区)和省林业厅直属3个国有林场管理局为国家木材储备林建设基地。

三、建设规模和承储主体

建设总规模76万公顷。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10万公顷,占13.2%;中幼林抚育32万公顷,占42.1%;现有林培育34万公顷,占44.7%。

承储主体以国有林场为主,占总规划的90%,同时探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四、建设模式

1.集约人工林栽培。

选择水热条件好、立地指数高的荒山荒地、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等宜林地,以及部分林辅用地,采用优良种源、家系或无性系培育的壮苗,采取集约经营措施,开展人工栽培,达到速生、丰产、优质高效的目的。

2.中幼林抚育。

对立地条件好,有培育前途的中、幼龄林,采取间伐、修枝、割灌等抚育活动,去劣留优,降低林分密度,使树种结构和林分密度达到最佳,促进林木生长发育,提高目标林木生长速度,提高目标林木及其生境环境。

3.现有林培育。

对现有林中立地条件好,生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林分,尤其是结构简单或目的树种不明确以及错过最佳抚育时间的人工林或价值较高的天然林,通过采取补植、间伐、疏伐补造等经营措施,促进目标林木生长,改变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培育优质、珍稀树种用材和大径材。

五、项目建设期

规划期限10年,经营期30年。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经估算,项目总投资为149亿元,其中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11.8亿元,申请中央投入37.2亿元。

特此报告。

 

 

附件:黑龙江省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规划 http://gkml.dbw.cn/UploadFiles/file/20160406/20160406093150_9436.doc

 

 

 

 

                                                        黑龙江省林业厅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