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安排

23.09.2014  18:41

  《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安排

    《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10月1日实施,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使行业管理人员和社会各界、市民群众广泛了解条例的基本内容,增强遵守和履行条例规定义务的自觉性,推动全省城市清除冰雪工作向高层次发展,现就《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安排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   从本月25日开始,各市(地)、县(市)及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要广泛宣传《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协调当地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条例的基本内容,重点是各方的责任义务和违法以及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等。报纸上要见字,电台里要听声,电视里要见影,大街上要有标语;利用节假日在商业中心、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板、发放宣传单;进单位、进社区、进沿街商铺,结合实际宣传讲解,并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   市容环卫行业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要带头学习,做到全面深入理解条例的深刻意义,吃透条例的基本内容,为全面贯彻条例打牢基础。   三、组织行业职工学习培训。   市容环卫行业上的干部职工是条例重要的执行者,条例能否具体落实到位,很重要的是取决于他们对条例的掌握程度,所以,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行业干部职工进行条例的学习辅导,做到人人熟知条例的基本内容,并能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于工作中。   各地要将条例的宣贯活动情况于10月15日前报厅城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