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建营销公司 绿色食品都标上地道龙江

23.06.2014  11:43

  为支持绿色食品企业产品推广,我省将组建黑龙江省绿色食品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21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绿色食品营销渠道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议由黑龙江农垦北大荒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 万元,黑龙江黑森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和省绿色食品展销协会分别出资500万元,组建黑龙江省绿色食品营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和运营,并支持北京、上海、广州等区域中心城市旗舰店扩张发展,形成区域展示交易中心。

  《意见》指出,要在全省建立绿色食品市场推广信息化管理平台,在不影响企业自有品牌的前提下,通过附着“地道龙江”的统一标识,实行一物一码的独立身份认证,实现商品品名、净含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检测报告与编码关联,保证食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规范,易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

  通过该平台,消费者远程下单后,产品将会被配送到距离用户最近的提货点,或者指引用户到最近的旗舰店、连锁店或超市购买。该平台还可围绕商品展开营销互动,提供精准广告推送、会员服务、积分抽奖等增值服务。(作者: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