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18.04.2017  06:21

  省政府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日前联合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按照全省2017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案,义务植树活动要按照“方便群众、重在参与、不拘形式、灵活多样”的原则,不断丰富、拓展、创新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要把义务植树活动与荒山荒地造林相结合、与森林绿地的抚育养护相结合、与部门(系统)绿化相结合、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与生态文明教育实践相结合。在时间安排上,重点在4月-5月春季造林期间,集中开展一些有声势的义务植树活动。全年其他时段,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

  全民义务植树可以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义务植树活动,通过各级领导带头示范,带动本地区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都要建立义务植树基地;组织部门系统栽植纪念林,如“亲子林”、“成长林”、“感恩林”、“三八绿色工程林”等;以间接方式履行植树义务的活动,如开展绿地认建认养活动。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积极探索网络植树、科普宣传、自然保护、绿化基础设施建设、捐资捐物等其他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提高公众参与度,把义务植树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