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韩国“岁月”号滚装客船沉没事故教训,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关于立即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从4月30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这次大检查的内容,一是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以及各级海事部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交通运输部门水上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责任、农委(渔政)部门渔船行业管理责任、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二是突出检查客渡船、客船、高速客船、旅游船、乡镇农用船和渔船,以及松花江、嫩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和重要湖区、桥区、水上施工水域。三是重点检查船舶超员、超载、船舶非法载客、渡船野蛮渡运、非法夹带危险品、船舶配员不足、证照不齐等行为,尤其要加强乡镇非营运性船舶和渡口证照的检查。四是全面检查所有客运码头、渡口的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未经审批非法从事渡运的渡口要立即停业整顿。五是加强对水上大型活动的检查指导,排查整改水上水下活动存在的重大隐患,确保船舶通航安全。这次大检查由省政府统一部署,各地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海事、交通、安监、农业(渔业)、水利(水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一行动,采取联合检查和“四不两直”暗访暗查等方式全面开展大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省政府安委办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督查各地大检查开展情况。 (方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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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 -
哈尔滨23:03 13.06.201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