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暴雪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

11.12.2014  19:11

  黑建城〔2014〕59号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暴雪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及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住房城乡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暴雪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并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实施,现结合住建和市容环卫行业工作职能,就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暴雪灾害应急联动机制》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地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黑龙江省暴雪灾害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建立暴雪灾害应急联动机制重要意义的认识,掌握暴雪灾害应急响应等级标准,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暴雪灾害应急联动机制中的职责;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其他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按照联动机制要求,部门、单位要确定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员。   二、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   各地住建、环卫工作主管部门要根据暴雪灾害应急联动机制赋予的职责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本单位履行职责的预案。住建部门要根据职能和任务,建立健全本地危旧住房、厂房、工棚等信息名册,熟悉可能用于临时安置人员的公共房屋情况,根据掌握的信息做好应急预案;环卫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能、机械设备状况和道路环境情况,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做好应急工作。   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落实应急工作制度   各地住建、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选拔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身体条件好的人员组建应急队伍,落实应急工作值班制度,并且做好应急物资、设施设备储备;加强对机械驾驶员应急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落实工资、补贴和相关待遇,做好清冰雪机械设备的养护,提高机械工作效率。    四、严格执法,落实清雪责任分工   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按照条例规定,依法落实清冰雪社会责任分工,对未按时按要求履行清雪责任者,不能姑息迁就,要依法处置或提请执法部门予以处置。   目前,我省已经进入严冬,大雪、暴雪随时可能降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暴雪灾害应急联动机制》,随时准备做好暴雪灾害应对工作。   此通知   附件:《黑龙江省暴雪灾害应急联动机制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