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用工作实绩助力东北振兴

09.10.2018  10:55

  9月29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精神,并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提出具体意见。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高继明要求该省检察干警结合本职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检察实践中。
  一是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积极参与扫黄打非、禁毒治赌、缉枪治爆、交通整治等专项活动,积极参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积极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完善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平安黑龙江建设,做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更加有力。
  二是全力服务振兴发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落实保障全面振兴发展18条意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检察院刚刚制定出台的《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全面振兴发展“八条禁令”》,认真贯彻与省工商联共同出台的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做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主动,更加精准。
  三是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即将印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全力推进生态领域公益诉讼,坚决打响“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水源地保护”“三个专项”百日攻坚战,助力打好“原生态”“蓝天”“碧水”“净土”“美丽乡村”五个保卫战,做到保护“两座金山银山”更加高效。
  四是深入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在最高检的具体指导下,充分发挥作为中俄两国检察机关合作交流“桥头堡”的作用,积极服务“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为深入融入“一带一路”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