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办第8特派督导组到黑龙江省检察院督导检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11.11.2021  17:53
  按照2021年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工作方案安排,11月1日,全国扫黑办第8特派督导组副组长、兵团纪委常委张培勇一行到黑龙江省检察院开展督导工作。   在督导座谈会上,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乔洪翔代表省检察院向特派督导组介绍了常态化以来省检察院扫黑除恶斗争主要举措做法,对照督导重点任务清单对迎检各项重点内容汇报进展情况;省检察院第一至五检察部负责同志立足部门职能,介绍了扫黑办运行、案件办理、涉黑洗钱、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网伞案件批捕起诉等情况,并就督导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张培勇副组长在听取汇报发言后就下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 高度重视常态化黑除恶斗争,切实增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使命感、责任感。    二要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 聚焦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全面有效开展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把好案件法律适用关,继续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推进,严厉打击四大行业领域犯罪,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四要 坚定信心决心,强化组织保障。要在党委组织领导下,抓紧、抓好案件办理、依法监督、打伞破网、推动社会治理各项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加大督导督查,充实人员队伍,优化机构编制,强化资源配置。要重点围绕六大机制建设,全面梳理、提炼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对标上级要求,深入查摆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提档升级争先创优。   座谈会后,特派督导组成员现场查看了黑龙江省检察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台账,查阅了党组会会议纪要、扫黑除恶工作会议部署、省级院专人专责把关黑恶案件办理、省检察院下发工作通知等文件资料。   对标特派督导组督导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要点,下步全省检察机关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 着力抓好案件办理工作; 二是 着力抓好常态化机制建设落实工作; 三是 着力做好常态化重点工作任务; 四是 做好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翟慧敏陪同督导。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乔洪翔、樊忠诚,第一至五检察部相关负责同志、扫黑办全体同志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