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攻坚担使命 为民解困做表率 黑龙江省检察院第一批驻村扶贫干部期满载誉归来

21.06.2019  20:01

    6月21日上午,黑龙江省检察院驻村扶贫期满的驻村第一书记马辽江和扶贫工作队员付雪峰圆满完成为期两年的扶贫任务,载誉归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金力代表省院党组欢迎扶贫干部返回,并与扶贫村代表汤原县鹤立镇太平村党支部书记孙海龙、村民代表董本华和工作队同志进行了座谈。
    太平村党支部书记孙海龙代表太平村全体村民向省检察院和两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赠送锦旗,表达感谢。
  据了解,按照省委安排部署,省检察院机关从2017年6月开始对口帮扶汤原县鹤立镇太平村。两年来,在省院党组的关怀帮助下,在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辛勤工作及全体村民的努力奋斗下,截止目前,全村已有19户34人实现脱贫,未出现返贫现象,太平村已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三通”“三有”。
  驻村扶贫工作队期满两名同志在驻村扶贫期间,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热心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的优良工作作风和取得的成绩得到了省院党组、当地党委政府和村民的高度肯定和一致赞誉。
    “省检察院驻村扶贫工作队进驻太平村后,在生活条件极为艰苦的环境下,克服困难,采取多种有力举措积极为贫困户脱贫致富出主意,想办法,谋划发展出路。”郭霞副检察长在座谈中对驻村扶贫工作队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是扶贫工作队与村两委一起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扶贫相关政策,抓实组织建设,增强凝聚力;二是扶贫工作队与全体村民一起开展了建设美丽乡村活动,修建了乌龙河大桥,升级改造了进村公路,增强了号召力,优化了居住环境;三是扶贫工作队帮助村民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建成了光伏发电项目和养殖合作社,有效增加贫困户收入。两年来的工作中,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展现了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良好精神风貌。
    “虽然省检察院扶贫工作队员进行了轮换,但我们一定会做到与太平村的感情不断、对太平村的关注不断、与太平村村民的联系不断。”王金力副检察长表示,今后,省检察院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太平村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关心关爱驻村扶贫干部,下大力气帮助太平村搞好经济发展,打好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