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河湖治理挂图作战 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07.07.2020  09:58

2019年,黑龙江省湖长制工作在年终考核中跻身全国前5名,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给予5000万元奖金。今年,黑龙江省以河湖长制为载体,打响“水资源保护”“清四乱常态化”“水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目前纳入省级挂图作战的10大类5540项任务中,已完成984项。

2019年,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全省集中整治“四乱”问题1.58万个;在全国率先以省总河湖长令推进河湖划界,完成了规模以上120条河流和253个湖泊的划界任务,划界进度位居全国前列。全省五级河湖长已达3.5万人,省市县三级河湖长办主任全部调整由党政领导担任,民间河湖长近6000人;五级河湖长累计巡河70多万次。建立了“一把手包河”、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加密巡河、“河湖长+警长+检察长”、长效投入、河湖管护、问题销号等8项工作机制。按照河湖长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20多个省直部门共同参与治水行动。省委省政府两办联合9个省直单位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查;省纪委监委将河湖“四乱”问题纳入主题教育“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水利、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借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两法衔接”,检察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66件,公安机关侦破涉水违法案件135起。 

如今,穆棱河、通肯河、努敏河等多条河流行洪能力明显提升;国考劣Ⅴ类水体全部消除,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销号率达到90.9%;三江平原地区实现地下水压采能力22.37亿立方米。

今年,黑龙江省科学制定了年度重点任务。省河湖长办联合14个省直部门落实了44项65条省级重点任务;督促市(地)落实了507项729条市级重点任务;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清余量、控增量,经过新一轮全面排查,13个市(地)上报“四乱”问题累计776个,现已销号95个。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开展“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现已查处违法案件150件,立案106件,处罚相关人员111人,“亮剑护河”联合执法行动做法已在全国推广。5月,黑龙江省签发总河湖长3号令,在全国第一个以省总河湖长令部署取用水管理和地下水压采专项整治行动,水利部将此做法在全国推广。

目前,黑龙江省开展全覆盖暗访检查,已发现问题636个,全部挂牌督办。松花江佳木斯段已成为东北地区唯一一个国家级示范河湖,佳木斯市已落实资金1.6亿元,年底前完成阶段性建设任务,迎接水利部验收。同时,黑龙江省在13个市(地)确定了20个省级示范河湖,已完成方案编制12个,力争年底完成任务。

今后,黑龙江省将在逐步完善现有工作制度基础上,开展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在挠力河、呼兰河、穆棱河、倭肯河、乌裕尔河等流域开展联防联控试点工作。(李刚 记者 张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