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着力补齐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短板”

07.02.2016  11:34

  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黑龙江省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紧盯薄弱环节,着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近年,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增长率平均在6%左右,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目前,在相关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有15490个,其中90%以上分布在县级以上城市,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并积极承接政府下放的职能,成为社会和谐的“稳压器”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仅为27.7%,低于全国41.9%的平均水平,成为黑龙江省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短板”。

  为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黑龙江省针对社会组织特点,按照便于党员参与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原则,采取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方式,着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努力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其中,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社会组织的党组织组建工作,重点覆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全省性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结构紧密、党员人数较多,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各方面基础较好的社会组织。到今年6月末前,凡是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将实现应建必建。对有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较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各类街区、园区、楼宇等区域统一建立党组织,对组织规模小、党员少的就近就便联合组建党组织。此外,对于大量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和建立群团组织等方式,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各地各单位将在4月末前,对本地本系统社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一家一户建立“明白账”。

  为切实加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黑龙江省针对社会组织党务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重点从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层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从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中选派、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从业务主管部门选任“第一书记”等方式,统筹选派党组织书记。同时,各市县积极组建和配齐配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及办公室,力争3月底前完成市县工委组建工作,从而实现配齐人员、配强力量,确保有人管事、干事。(记者孙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