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黑龙江省税收收入935.8亿元

27.07.2017  01:52

  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消息,2017年上半年,黑龙江省税收收入形势较好,黑龙江省税务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935.8亿元。其中,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615亿元,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320.8亿元。从预算级次看,黑龙江省实现中央级收入484.6亿元,地方级收入451.2亿元。从产业情况看,第一产业税收收入实现2亿元、第二产业税收实现490.6亿元、第三产业税收实现443.2亿元。在组织税收收入的同时,地税系统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260.3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28.5亿元。

  2017年4月7日,《黑龙江省税收保障条例》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审议通过,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税收保障条例》的实施,是黑龙江省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税收进行立法保障,是黑龙江省税收保障工作法制化进程取得的重要成果,是新形势下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实现税收共治、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税收执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的重要途径。下一步,黑龙江省税务部门将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快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建设,积极开展线下信息交换。目前,黑龙江省税务部门已定期与工商、统计、国土、水利、住建、公安、民政、财政等部门开展线下信息交换。

2017年7月财政收支情况
  2017年8月11日 来源:国库司   一、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