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劳动模范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的公告

08.03.2022  11:01
  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第十三届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黑办发电〔2022〕5号)要求,经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并由省第十三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确定李明、付冬梅、刘涛、杨永奎、王芳等5位同志为省第十三届劳动模范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1.李明,女,汉族,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同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曾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殊荣,被评为“黑龙江省十佳公仆”、“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获“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提名。在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期间,她本人和所在部门成功办理黑龙江省首例禁渔区渔业资源保护案件,并启动“守护两江”专项行动,通过公益诉讼修复、保护“三江口”渔业资源、河道安全和水生态环境;建立“保护赫哲族传统文化和生态资源”公益诉讼宣教基地,聘请全国人大代表中唯一的赫哲族代表作为“检察公益宣传形象大使”,探索出公益诉讼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探索实践之路,被省检察院高继明检察长以“大检察官推荐”形式,在《检察日报》上向全国推广;关注特殊群体,向监管部门提出完善公共场所停车场无障碍车位及显著标识的检察建议,为特殊群体参与社会生活提供安全和便利。
  2.付冬梅,女,汉族,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曾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两次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她坚持精品化、品牌化发展方向,建立以其名字命名的“冬梅姐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为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受益未成年人达4.5万;最大限度挽救、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对58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90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打造一个未检专门机构、“三制工程”、“受、捕、诉、监、防、帮”六位一体的“136护花工程”,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冬梅姐姐”团队成为全国五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之一,工作经验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付冬梅本人受邀参加最高检“检察开放日”活动,向参加活动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汇报工作。
  3.刘涛,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部主任。曾被评为省直机关“三个好把式”,省检察院爱岗敬业标兵。参加工作以来,他十五年如一日坚持学习、锤炼本领,履职尽责、苦干实干。从事刑事检察工作期间,协助组织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活动,短时间内取得重大成果,工作经验被最高检面向全国推广;从事政工工作期间,先后五轮审查清理档案1500余册、档案材料1万余份,解决了长期以来机关人事档案不够规范的问题;在办公室工作期间,全力推动档案数字化建设落地落实,相关经验被多家单位学习借鉴;担任研究室主任期间,积极作为、敢抓敢管,迅速打开工作局面,所在部门两次被评为省院机关先进集体。
  4.杨永奎,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曾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十佳公诉人”,荣获“哈尔滨市第三十七届劳动模范”“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岗位业务能手”。从检25年,他敢打敢拼、勇挑重担,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起,屡次被中纪委、高检院、省检察院指定承办数十件重特大案件。特别是2015年以来,主办、承办了辽宁省政协副主席陈铁新受贿案、吉林省原副省长谷立春受贿案等4起副省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期间,父亲病重、离世,他都在匆匆看望、料理后事后第一时间返回办案一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主办了哈尔滨市“三吴”家族重大涉黑案,带领专案组连续加班,审查比对卷宗材料400余册,提出补查建议300余条,指控罪名20多个,形成审查报告50余万字,所有指控意见均被审判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5.王芳,女,汉族,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曾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佳检察官”,大庆市三八红旗手、优秀执法官、检察系统先进个人。他始终秉持求极致的态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在办理中央挂牌督办的范玉等人案件中涉及张亮等21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时,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昼夜不分完成21人提审工作,制作603页案件审查报告,28929字的起诉书;在办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丛某等人“套路贷”案件时,以个案为切入点,统一审查标准,实现了时间紧、标准高、零退补、无延期的办案效果;工作中,注重办理案件的工作规范,创新开展卷宗制作模板化工作,经验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疫情防控期间,能动发挥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服务职能,对外接待本地律师阅卷19人次,帮助本地律师异地阅卷1人次,接听律师咨询59人次,有力地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
  公示时间:2022年3月8日—3月14日。
  公示期间,凡对推荐人选有异议的,请向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实名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具体、线索明确,对匿名电话、匿名信不予受理。
  电话:0451-82360805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5号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