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7.12.2016  11:35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十四号)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44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