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将于16日在哈召开

08.01.2017  14:37

  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1月16日至20日在哈召开,会期5天。

  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共九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黑龙江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黑龙江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省本级预算;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等。

  据介绍,为严肃会风会纪,本次会议实行通报制度,加强出行管理,将会议办成节俭、务实、高效、风清气正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