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16万农村贫困学生吃上营养餐

12.08.2016  15:36

  谭莹莹是汤原县一名普通的小学生,虽然暑假生活自由自在,但她十分盼着开学。“上学时有营养早餐,可丰盛了。”为让黑龙江省边远贫困地区的农村孩子们都像谭莹莹一样吃上热饭、饱饭,改善营养状况,2012年起黑龙江省开始施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截至目前,财政已累计安排黑龙江省的11个国家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3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项目设备购置累计资金5487万元,全省受益学生达到16.4万余人。

  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黑龙江省成立了由省教育厅等19个部门组成的省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学校食堂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为目标,狠抓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等关键环节,确保黑龙江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截至目前,全省11个国家试点县,721所中小学全部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比例达到100%。10万余名小学生和6万余名中学生受益,实现100%全覆盖。在集中连片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基础上,黑龙江省还将其扩大到县镇义务教育学生,在延寿、同江、海伦等地开展地方试点工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所对黑龙江省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区学生进行了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试点县学生的身高体重有所增长,贫血率有所下降。男生身高平均增加0.3厘米,女生身高平均增加0.5厘米,男生贫血率下降2%,女生贫血率下降1.8%,学生身体素质和学习能力得到提升。

  据了解,为确保营养餐安全,省学生营养办和各试点县、学校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坚决落实“黑名单”制度,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单位),要拖入“黑名单”,坚决予以清退。同时,黑龙江省还完善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形式的虚报、套取、冒领、挤占和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行为,确保营养餐补贴补到学生饭碗里、菜盘上。针对学校食堂供餐比率低的问题,教育厅要求各试点县加快食堂建设速度,确保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经费支出予以解决。截至目前,食堂建设总数191所,已累计开工建设175所,占总数91.6%;完工164所,完工率达85.9%;投入使用的122所,食堂供餐率达73.5%,预计2016年秋季食堂开餐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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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1年10月,国务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012年6月14日,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实施细则,规定学生“营养餐”应以肉蛋奶为主要供餐内容,供餐模式应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记者衣春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