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章程》获省教育厅核准

30.03.2016  15:06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9号(黑龙江科技大学)》(黑教发[2016]13号),正式核准了《黑龙江科技大学章程》,标志着我校在依法治校、完善治理结构和现代大学建设方面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2014年4月,我校启动了章程修订工作,成立了以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章程修订领导机构,历经学习调研、宣传动员、修订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审议完善、报送审核等各阶段,并广泛征求教育主管部门、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校友、离退休教工、民主党派、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的意见建议,经过反复的论证修改完善,于2015年3月18日,形成《黑龙江科技大学章程(修订草案)》提交学校八届四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5月21日,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5月22日,通过学校7届112次党委常委会审定。至此,完成了大学章程在校内的修订程序,形成了《黑龙江科技大学章程(核准稿)》,报省教育厅核准。2015年7月和10月,根据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办公室专家论证组第九次会议审议意见以及省教育厅第62次厅务会议精神,两次对《黑龙江科技大学章程(核准稿)》进行了修改,并于2015年10月26日将修改后稿件报至省教育厅。

学校章程包括序言和正文两部分,序言主要阐述学校历史沿革、办学特色、发展定位,正文共八章七十四条,具体包括总则,举办者与学校、学生、教职工、学校治理结构、经费资产和保障、学校标识、附则等内容,基本涵盖了《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高校章程应包含的内容,体现了我校的办学特色,能够满足学校现实和长远发展的需要。

黑龙江科技大学章程》既符合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又广泛吸收了广大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既高屋建瓴,又脚踏实地,充分体现了黑龙江科技大学的特色,是黑龙江科技大学多年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结晶。在今后学校推进深化改革、促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中,要把章程作为纲领性文件和行为准则,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学习章程、依章办事的新局面,为早日实现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科技大学和百年名校梦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