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雷霆扫赖”打击失信行为

24.11.2018  10:01

  23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雷霆扫赖”打击拒执专项行动暨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情况,并发布10起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朱丹钰 摄

  据悉,黑龙江高院坚决推进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今年7月15日至10月30日,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了“雷霆扫赖”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违法犯罪行为。高院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健全了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制度机制。全省法院将1683名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的犯罪线索移送各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22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48件,21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起自诉。全省各级法院对61人作出了有罪判决。迫于刑事制裁手段的强大震慑力,有213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履行总金额5152万元。

  记者从发布会上还了解到,黑龙江高院与31家单位建立的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取得了重大进展,57项措施发挥了惩戒作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已经全面形成。目前,省公安厅已将失信名单嵌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住宿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省银行业协会实现了停止为失信被执行人开设新账户、 停止办理新的贷款或信用证等7大类惩戒措施;高院与省通信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通失信彩铃,与360集团开展电话标记失信被执行人合作。据统计,全省法院累计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88万人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飞机票140.6万人次、限制购买高铁动车票10.68万人次;756家失信房地产企业被禁止新项目开发建设、停止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网上签约,8.03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因受到惩戒而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记者 佘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