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首批检察官入额遴选启动 案件质量今后终身负责

23.12.2015  18:34

  东北网讯(记者 雷蕾)作为第二批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12月20日—23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在齐齐哈尔、牡丹江、鸡西3个地区的12个检察院开展员额内检察官遴选试点工作,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明任总巡考,并赴牡丹江、鸡西巡视检查考试工作。

  据了解,在省检察院的统一组织下,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鸡西市等3个试点市院和3个市院所辖的龙江县、东宁县、鸡东县等9个基层试点院共有370名检察干警自愿报名参加遴选。12个试点院共拿出326名检察官员额用于这次首批遴选,占报名人数的88.1%。

  12月20日上午9时30分整,黑龙江省首批检察官入额遴选考试的笔试正式开始。除12个试点院的检察长经考核入额之外,共有358名干警参加笔试考试。12月21日早8时开始,这些干警又参加了面试考试。

  据悉,笔试着重测试检察业务实务、兼顾时事政治和检察职业道德。面试着重测试履行检察官职责所必备的素养和能力,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性,笔试、面试出题以及笔试阅卷均由省检察院委托第三方专业人员完成,笔试期间全程对考场同步视频监控和手机信号屏蔽。面试考官则聘请了熟悉检察业务以及法律工作的社会各界代表及人民监督员,并且确保每组考官中,社会各界人士不少于2人。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进入遴选考核环节。各试点院按照1:1.1的差额比例提出初步人选,由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呈报遴选委员会确定检察官入额人选。

  在鸡西市考点,刚参加完面试考试的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的于献龙告诉记者,面试的题目与检察院的实际工作融合度很高。今后对检察院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将更加促进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而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也让自己感觉到身上的责任更重了。

  黑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中华介绍说,目前全省拥有检察官身份的人员,占全省检察人员总数的60%以上。改革后,省院、市(分)院、基层院的检察官分别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3%、36%、40%以下。通过这次选拔,将从现有检察官队伍中,遴选出理论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的优秀检察官,让他们回归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负责。改革后,检察官不再走以往行政职级晋升通道,而是形成单独序列,按检察官等级来行使检察权和享受相应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