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满特钢等三家企业重整案件审理情况

27.10.2017  21:19

    10月26日下午,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对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北方锻钢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重整案件的审理情况。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齐齐哈尔广播电视台、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等媒体的记者受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齐齐哈尔中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超轶主持,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国军向与会媒体详细介绍了北满特钢等三家企业破产重整的审理程序。

    李国军表示,齐齐哈尔中院于2017年10月10日依法裁定批准北满特钢等三家企业重整计划,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旗下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正式入主北满特钢,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阶段,意味着曾一度陷入困境的北满特钢等三家企业经法院破产重整程序实现涅槃重生。此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以来齐齐哈尔中院第一次审理破产重整案件,也是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国有企业破产重整成功案例。标志着齐齐哈尔中院在利用破产重整程序强化司法服务、发挥司法拯救作用助力经济发展上取得了崭新的重大成果,填补了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工作的空白,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审判质量,运用重整程序为濒危的国有企业提供司法扶持,清理僵尸企业,助力经济发展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经验。

    据了解,北满特钢前身为齐齐哈尔钢厂,始建于1952年,是国家“一五”期间建设的156项重点工程中唯一的特殊钢厂,被誉为共和国的“掌上明珠”,为国家和我省建设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现有在职、离退休职工1万多人。2012年开始,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由此引发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等问题。2016年11月17日,债权人以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并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齐齐哈尔中院分别申请对北满特钢等三家企业进行重整。

    依法裁定受理三家企业的重整案件后,齐齐哈尔中院高度重视,组建了专业化审判团队,精心安排了管理人团队,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坚决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稳定,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采取“一次开会、分组表决、分别统计”的公开透明方式,成功组织债权人会议一次性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本案的成功审理,平衡保护了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债权人整体受偿率比破产清算提高近1倍,最大限度地减少债权人损失;保证了在职员工总体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证了战略投资人顺利实现发展计划,推动地方经济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