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召开行政立案登记工作座谈会

29.06.2015  16:52



        新《诉讼法》实施以来,齐齐哈尔市两级法院严格贯彻登记制改革的精神,对依法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为规范行政案件立案,使新《诉讼法》的改革精神落到实处,齐齐哈尔中院行政庭于6月24日召开了由全市法院行政庭庭长参加的全市法院行政立案登记工作座谈会。各基层法院行政庭庭长在座谈会上针对新《诉讼法》实施以来各院行政案件的立案登记情况、新旧法衔接、新《诉讼法》的适用,以及新《诉讼法》实施以来立案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对立案过程中出现的困难进行了交流。

        齐齐哈尔中院行政庭庭长刘立军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及实际中遇到的困难,从对已经撤销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起诉如何确定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及以县、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涉及不动产案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级别管辖;新《诉讼法》与旧《诉讼法》如何衔接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