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疫情防控期间“十不准”

19.02.2020  17:02

    一、不准搞形式主义,响应不迅速、措施不扎实、处置不果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

    二、不准不顾大局、各行其是,对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不准有法院干警妨碍疫情防控,影响法院整体形象的情况发生,要严守市委、市政府小区封闭规定,坚决服务社区统一管理,做好出入登记、检测体温等工作。

    四、不准态度粗暴、“冷硬横推”,拒不接受群众网上线上咨询,对群众网上、线上办理诉讼业务、提交证据和审判执行信息查询等要认真准确答复、记录和接收。

    五、不准迟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和疫情防控信息,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六、不准擅离职守,离岗脱岗。值班、备勤人员不得离岗外出,不准呼叫不应,手机、电话要保持畅通。

    七、不准消极应对、推诿扯皮,要甘于奉献,担当作为,要积极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除接受隔离、身患重病、身在外地、肩负重要工作任务的以外,都要按照各级党委的统一要求,冲上疫情防控一线,领受任务,尽职尽责,与地方党委政府一道,做好联防联控各项工作。

    八、不准纪律松懈、存在侥幸心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准带病上岗,不准不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上岗。

    九、不准组织或参与聚餐、聚会等被明令禁止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外出,做到严防严控。

    十、不准造谣、信谣、传谣,在微信、微博、QQ等媒体平台和朋友圈传播发布不实信息。

    全市法院工作人员违反以上“十不准”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一律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全市法院要树牢“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理念,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面落实落靠防控责任,坚决守住全市法院不发生疫情传播扩散底线,努力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维护社会稳定执法办案攻坚战的“双胜利”。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