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院长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3.11.2018  21:24


    11月22日上午,二级高级法官、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毕同春主审并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张龙文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并当庭宣判。

    据悉,齐齐哈尔中院作为全国第二批、全省首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早在2014年6月就实施了院庭长办案制度,让院庭长回归法官身份,回归审判一线,进入审判组织亲自办案,整合审判资源,落实司法责任。2018年初至11月22日,齐齐哈尔市两级法院的院庭长已经办结各类案件22542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总数的38.1%;其中,齐齐哈尔中院院庭长办结1919件,占中院结案总数的48.1%。院庭长办案已经成为常态,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同时,在二级大法官、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的率先垂范下,齐齐哈尔市两级法院院长全员参加了全省法院“院长示范庭公开直播季”活动,有效发挥了院长在执法办案中的引领、示范作用。